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作文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及時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維護校園秩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二、組織領導(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校長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學校分管負責人或處室負責人,排名第一的副總指揮同時兼任現場總指揮,或校長外出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成員:(學校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事項作出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職能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分設各職能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其負責;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分工負責機構
(一)組織協調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具體指揮、組織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門、單位來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以學生及時躲避暴力、防止暴力傷害爲目的,負責疏散學生,或告知和引導學生到某場所集中,或告知學校在教室關閉門窗不外出;負責維護秩序,保護現場;把好校門關口;協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緊急救護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以搶救生命爲第一,其次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檢查學生身心狀況、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負責將受傷師生儘快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迅速聯繫急救中心或撥打120,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救護組應對受傷師生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爲救治傷者贏得時間;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負責收集信息,起草事件報告;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採訪工作;負責發佈信息通稿。(組織協調組掌握最全面的信息,也具有通訊聯絡的職能,因此,通訊聯絡組可歸屬於組織協調組。將通訊聯絡組單列出來是說明通訊聯絡、信息歸集和發佈的重要性。)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保障,負責接待用品,負責用餐、飲水,負責通訊設施,安保設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採購。
(六)家長接待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家長接待不用於上級及其他相關單位來人接待,家長接待是維護平穩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於事件中傷亡學生的家長,接待和安撫工作尤爲重要。)
第三章應急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欺凌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四、應急響應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與通知事故發生後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必須立即制止學生,防止事態擴大,並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班級、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或撥打120救護)。同時,馬上通知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在急救車到達前,應急急救組負責受傷學生處置。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簡述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3、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1、啓動預案後,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接待家長和後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統一規定要求,協助處理死學生的善後工作。
2、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意表達立場和觀點。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學校、當事人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以及學校、施暴者、受害者三方達成的補償協議;三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4、組織保安人員嚴格覈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章後續處置
五、後續處置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後,學校要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如實提供情況;準備好相應材料備查。
2、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進行科學心理疏導,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4、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責任認定。
6、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問題,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範措施。
本文地址:https://www.mgzwm.com/czzw/zhongkao/1315816.html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