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風故事作文示範
《不能半途而廢》
讓我至今還引以為傲的是我有一個色彩斑斕的童年,這個童年充滿夢幻和甜蜜,現在每每回憶起來,都滿是幸福快樂滋味。
我在一個大家庭中長大。小時候,爸爸遠在咸陽工作,媽媽要照看妹妹,還要到人民公社勞動掙工分,暫時沒有精力照看我,就把5歲的我送到了鄉下外婆家。我當然高興了,因為這遠比被鎖在家裡或被送進託兒所強得多。
鄉下外婆家是我的樂園,我可以在寬敞的院子裡拿著一根棍子追得雞無處躲藏,飛上牆頭,鑽進柴垛;我可以跟著外公下地,他幹活,我把青嫩的豌豆拔下來吃,我還可以充當小舅的“跟屁蟲”,在他和村子裡的孩子玩扇煙盒的遊戲比賽中幫他收管“戰利品”——各種圖案的精美煙盒,小舅也教我認識了各種煙盒,什麼大前門、黃金葉、金絲猴、最珍貴的是窄版猴……
但是這樣幸福的日子沒有持續多久,小舅,小姨都要上學了,只剩下我跟在外婆後邊轉悠,當外婆把她知道不多的幾個老掉牙的故事翻來覆去地講給我聽時,我捂著耳朵聲嘶力竭地喊著說“不聽”,吵著鬧著要去學校。外婆被我纏得沒辦法,用花布給我紮了一個書包,裡面連書都沒有,就背了一個本本和一支鉛筆,我興高采烈地上學去了。(那個本子的模樣我到現在還記得,根本就不是現在的專用本子,而是外公買回來的一大張粗麻紙,裁成16開大小,外婆用針線給我縫的)
記憶中的那個鄉村小學校,只有一間教室,一至五年級的學生都坐在一起,先生教完這個年級再教那個年級,既教語文又教算數還教體育唱歌。先生並不是這個村子裡的人,三十多歲的樣子,聽外公說他是公社派下來的,在各家輪流吃飯。先生很威嚴,他可不管你是正式來上學還是來跟著“混”的,他都統一要求。記憶最深刻的是先生要盯著學生一個一個背書,其他人在院子裡劃定的區域用廢舊電池的碳棒在地上寫字。背過寫完才讓回家,我不會寫也不會背,自然被“扣留”在學校,小舅飛快地跑回家給我拿乾糧,反正我也不在乎,只要陪到他們下課,我就可以有玩伴了。
村子裡的人可不這樣想,只要他們在路上見到我,都要戲笑說,“吆,工人家娃今兒可別叫先生又留下了。”我扭過頭不理他們。上學幾天的新鮮勁過去了,每天要早起,還要被罰站,坐在教室裡還不自由,我又鬧著不去學校了。這可由不得我了,記得那天午後,外公沒有下地幹活,蹲在院子的房簷下吧嗒吧嗒地抽著旱菸袋,外婆面前放著針線笸籮,縫著外公的白褂子,二舅、小姨都沒上學聽我背書,小舅不斷地在一旁給我提示,直到我結結巴巴生澀地背完“王二小順從地走在前面,把敵人帶進了八路軍的埋伏圈”才放過我。身材高大,清瘦的外公站起來,從口袋裡掏出一角錢毛票,笑呵呵地摸著我的頭,我立刻心領神會,樂顛顛地去村頭的供銷社給外公買一盒9分錢“羊群”煙,剩下的再用找回的一分錢買幾顆水果糖,這是我的專屬,比我大一歲多的小舅都沒有這樣的待遇。
就這樣,一大家人哄著我念完了那個學期,外公外婆教給我們的是:凡事不能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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