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10篇)作文
篇一: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背的灑店名字爲:衣衣不捨
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昌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20_年1月1H起,至20_年1月1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須明哲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劉子涵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n
丙方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_元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笫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賁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爲均視爲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20_年I月I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年月曰
篇二: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人:(甲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爲8、8時尚女裝。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覈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爲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三: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人:(甲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爲8、8時尚女裝。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覈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爲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四: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_____市(縣)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_____市(縣)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街合夥開設___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服裝店,總投資爲_____萬元,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_____%
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五: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經營地點爲:。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餘分配按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合作人分工
一、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5、。
第十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或委託第三方擔任。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
全體合作人(簽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篇六: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背的灑店名字爲:衣衣不捨
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昌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_____年1月1H起,至_____年1月1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須明哲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劉子涵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n
丙方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00元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笫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賁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爲均視爲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_____年I月I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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